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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 天华新能源(300390.SZ)近日发布一则关于大股东与实益拥有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换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荣建芬先生与CATL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裴振华先生、荣建芬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宁德时代。公司持有 107,582,325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95%)。其中,裴振华先生持有目标公司非流通股 49,208,960 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95%,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5.9%)。2%)),荣建芬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58,373,365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7.03%)。转让价格为24.49元/股,转让总金额为24.49元/股。 2,634,691,139元。本转让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宁德时代承诺自转让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股份转让所持有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裴振华作为有限责任合伙人持有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协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79.9075%的股份,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协会(有限合伙)持有宁德时代284,220,608股。除此之外,不存在资本关系、人身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合伙、合作、合资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公司股份112,498,1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4%)。通过协议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股权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本次股份转让的完成不会改变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或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编辑:加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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