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大银行远城支行营业部副部长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善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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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盐城监管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盐金行决字[2025]51号)显示,陈霞先生(时任中国光大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信贷业务管理不严。盐城市金融监管局对陈霞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原文如下:
(编辑:马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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